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该公司将随机(每年 3-5 次)有一位消费者将他们的信用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我们不要求提供号码,他们只是将其发送过来以“加快”他们的交易。
从 PCI-DSS 的角度来看,客户服务代理应该如何处理?到目前为止,我想出的只是“不要点击回复,创建一条新消息”,所以我们不会将其发回。但是,我们应该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它吗?包括向客户披露?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该公司将随机(每年 3-5 次)有一位消费者将他们的信用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们的客户服务部门。我们不要求提供号码,他们只是将其发送过来以“加快”他们的交易。
从 PCI-DSS 的角度来看,客户服务代理应该如何处理?到目前为止,我想出的只是“不要点击回复,创建一条新消息”,所以我们不会将其发回。但是,我们应该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它吗?包括向客户披露?
作为 QSA,以下是我希望您处理这种情况的方式:
在考虑您的 PCI 评估时,上述第 3 点很重要。您的 QSA 将在评估开始时验证您的 CDE 范围。范围界定工作的一部分可能包括卡片数据发现扫描,并且在存储卡片数据时,电子邮件服务器是常见的违规者。如果 QSA 在服务器上发现卡数据,那么它将被视为 CDE 的一部分。如果您不希望它包含在评估中,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因此系统可能不符合 PCI 标准。这也使得很难证明您遵守自己的政策。仅一项政策不足以保护您免受 PCI 要求的影响。它也必须得到执行。
据我了解PCI-DSS 3(PDF)的适用性,如果您主动拒绝(即不通过电子邮件接受信用卡数据),则您的电子邮件系统不被视为CDE
, 或Cardholder Data Environment
. 听起来您必须对此非常严格 - 100% 合规,或者您的电子邮件系统现在是您的 CDE 的一部分并且必须保持 PCI-DSS 合规性。
我建议您制定一项政策来丢弃其中包含任何信用卡数据的电子邮件,并像您一样为客户创建一封新电子邮件。这里的不同之处在于,您绝对不能通过电子邮件接受信用卡数据并将该数据用于验证或处理付款。为您的客户服务代理制定政策,使其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索取卡数据或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包括作为附件)返回卡数据。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在您收到的电子邮件中放置一个过滤器,以查找 CC 号码模式(以 4、5 或 6 开头;16 位数字,可以分成 3 或 4 组......),并删除抄送信息。
请记住,我不是 PCI 专业人士,但多年来一直受其约束。考虑到责任,最好谨慎行事,尽管如果您不允许使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信用卡信息,您的责任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