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打算在评论中指出黛博拉梅奥的作品。她是受波普尔影响的哲学家,写过很多关于统计检验的文章。
我将尝试解决这些问题。
(1a) 波普尔根本不认为统计检验是他方法的形式化。Mayo 说这是因为 Popper 在统计方面不够专业,而且他可能不会允许将 5% 或 1% 的错误概率视为“伪造”(Mayo 也可能在某处提到过这一点,但我没有不记得了)。
(1b) 选择零假设和备择假设有不同的方法。在某些应用中,零假设是一个精确的科学理论,我们检查数据是否证伪它。这将与 Popper 一致(至少如果他允许非零错误概率)。在其他一些方法中(在许多领域,这种情况更常见),零假设形式化了“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正在发生”的想法,而替代方案具有实际的科学意义。这不符合波普尔的观点。(此外,通常没有足够精确地指定替代方案以暗示伪造的条件,并且是统计的。)
(2) 根据统计检验的标准逻辑,原假设可以在统计上(即具有错误概率)被证伪,但不能替代。有可能争辩说另一种选择在统计上是错误的,但这基本上相当于反过来运行测试。例如,如果你有一个和一个替代,你不能伪造替代(因为它允许任意接近 0,这不能通过来自 ),但您可以声明的有意义的偏差 实际上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拒绝H0: μ=0μ≠0μμ=0μ=0|μ|≥2|μ|≥2如果非常接近于零。的原始检验的功效足够大,以至于在这种情况下“接近于零”的可能性很小,这是有道理的。(这与 Mayo 的“严重性”概念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 “具有严重性”。)我们也可以说我们“在统计上伪造了” .x¯|μ|≥2x¯|μ|<2|μ|≥2
(3) 这确实是一个哲学问题,我已经看到了两个方向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