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历年会计经济法基础期末复习题
本试卷为福建工程学院历年会计经济法基础期末复习题,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会计经济法基础期末复习题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F )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2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F )
2、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10 年。
( T )
3、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 T )
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F )
5、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F )
6、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 F )
7、外籍人员约翰 2018年 2月 24日受邀来中国工作, 2019年 2月 15日结束在中国的工作,约翰在 2019年纳税年度内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
( F )
8、(2020年)纳税人享受减税待遇的,在减税期间无须办理纳税申报。
( T )
9、(2020年)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 F )
10、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
( T )
1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 T )
12、(2018年)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F )
1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 T )
14、(2017年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 经海关审核无误后可以免征关税。
( T )
15、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 T )
16、承兑仅限于商业汇票 , 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均无须承兑。
( T )
17、(2015年)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接原因。
( F )
18、(2020年)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银行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不得授权他人。
( T )
19、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缴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继续追缴。
( T )
20、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 T )
21、(2020年)现金支票持票人为个人的,提示付款时应向银行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T )
2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F )
2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F )
24、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 T )
25、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 T )
26、(2020 年、2018 年)银行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申报缴纳增值税。
( F )
27、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无效。
( T )
28、(2020年)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 T )
29、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 F )
30、(2016年)企业接受捐赠所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F )
31、(2016年)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
( F )
3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T )
3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T )
34、《 会计法 》 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 T )
35、(2017年)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F )
36、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低。
( F )
37、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査中,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发现被监督单位有转移、隐匿财产迹象时,可以通知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冻结该单位账户,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
( F )
38、法律只调整社会中的权利关系。
( F )
39、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不得调解。
( F )
40、(2018年)票据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只能按票据债务人的顺序对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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