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

本试卷为2022年民法,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一、判断题

民法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F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一定是平等的。 
(   T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F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但可适当违背公序良俗。 
(   T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F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无需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T  )
6、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都是犯罪。 
(   F  )
7、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比照刑法分则最近似的条文定罪。 
(   F  )
8、犯罪对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   F  )
9、犯罪必须具有危害结果才能予以处罚。 
(   T  )
1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F  )
1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如果经过外国审判,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 
(   T  )
1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T  )
1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T  )
14、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T  )
15、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T  )
16、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T  )
17、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T  )
1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T  )
19、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T  )
20、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   F  )
2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主体是航空安全员。 
(   F  )
22、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的同时交纳保证金。 
(   F  )
23、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定。 
(   F  )
24、一人实施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的,应统计为两起案件。 
(   F  )
25、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 
(   T  )
26、因过失致使被继承人死亡,不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丧失继承权。 
(   T  )
27、根据《侵权责任法》,行为人对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   F  )
28、“平等原则”被称为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帝王条款”。 
(   T  )
29、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F  )
30、诉讼时效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   F  )
3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满两年后消灭。 
(   T  )
32、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处分的权利。 
(   F  )
33、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本人偿付。 
(   F  )
34、遗嘱人在非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T  )
35、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   T  )
36、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   T  )
37、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   F  )
38、总则编中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进行了规定 
(   T  )
39、债的履行地点,应当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F  )
40、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