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事业单位)样卷
本试卷为面试(事业单位)样卷,题目包括:主观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面试(事业单位)样卷
一、主观题 (共10题,每题10分,共计100分)
1、有人说在学校学习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根本用不上。你是怎么看的?为什么?
2、在人际交往中,有人说要善于表现自己,也有人说要善于克制自己。你有何看法?
3、如果安排你组织单位的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工作流程等,你怎么做?
4、你的一名罪犯探亲逾期未归。你又和他失去联系,你怎么办?
5、你刚到一个新单位工作,许多下属不认识你。一天。你路过某个办公室门口,里面的一些职员正在谈论你的花边新闻。你很清楚,这些事情是莫须有的,但传出去又对你非常不利。你该怎么处理?
6、你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但是加入公务员队伍后,可能会被分配做一些一般事务性的工作,你如何处理?
7、如果领导让你当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老同志总是和你作对怎么办?
8、面试热点:民法典拦截高空抛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热点背景】 天上不常掉馅饼,但从天而降的砖头、瓶子、西瓜皮倒不少见。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伤案屡屡发生,但往往因肇事者难以确定,导致案件的侵权责任难厘清,引发争议。“头顶上的安全”也成为全社会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厘清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这表明,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将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民法典草案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还规定了有关机关应当及时调查高空坠物事件的义务,对及时查清责任人、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还明确了,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此外,以往在高空抛物案件中,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民法草案则规定了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否则也将承担相应责任。这为高空抛物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依据,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头顶上的安全”将有法律保护。 【参考例题】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伤案屡屡发生,但往往因肇事者难以确定,导致案件的侵权责任难厘清,引发争议。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厘清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这表明,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将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对此,你怎么看?
9、面试热点:奖励污染举报,环境治理需公众参与 【热点背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众广泛而有深度的参与,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量源泉。 【模拟题】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举报奖励制度。对此,你怎么看?
10、面试热点:数字经济助力于脱贫攻坚 【热点背景】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到了最后冲刺阶段,为落实好每一项措施,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地将信息技术引入脱贫攻坚,推动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数字化治理成为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走深走实的新引擎。 【模拟试题】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地将信息技术引入脱贫攻坚。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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