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

本试卷为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一、判断题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T  )
1、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 
(   F  )
2、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可以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T  )
3、企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计算后的余额。( ) 
(   F  )
4、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当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   T  )
5、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在进口环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国内销售环节可以抵扣进口环节的所纳的增值税。( ) 
(   F  )
6、一般纳税人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 
(   T  )
7、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 
(   F  )
8、(2018年)在计算黄金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时,应按新的黄金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 ) 
(   F  )
9、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 ) 
(   F  )
10、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 
(   F  )
11、(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   T  )
12、(2010年)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 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 60万元,约定其余的 40万元在 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 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 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 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 
(   T  )
13、(2016年)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T  )
14、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汇票不得转让。( ) 
(   F  )
15、股票、汇票、本票和支票属于资本证券( )。 
(   T  )
16、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   F  )
17、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 
(   T  )
18、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   T  )
19、(2016年)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 
(   F  )
20、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商议后,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所以该代销合同无效。( ) 
(   F  )
21、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因保险合同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所地为甲市A区,甲保险公司住所地为甲市B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为甲市C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有甲市C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 
(   F  )
2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2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F  )
2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依法成为保险经纪人。 
(   F  )
24、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 
(   F  )
25、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F  )
26、部分要约是指投资人向被收购公司的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   T  )
27、(2009年)甲公司长期委托张某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后因张某有过错,甲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委托关系,但并未就此事通知乙公司,后张某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对张某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   F  )
28、(2017年)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F  )
29、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也是有效的。 
(   F  )
30、甲、乙等6人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并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对乙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对如何解决此问题也产生了争议,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实行了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后经全体合伙人表决过半数通过了同意甲意见的决定。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F  )
31、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如果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 
(   T  )
32、(2014年)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F  )
33、以市场交易价75%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   F  )
34、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   T  )
35、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   T  )
36、(2016年)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F  )
37、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应先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 
(   F  )
38、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5年内不得担任上述三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T  )
39、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规制主体主要包括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   T  )
40、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