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为一个非营利组织举办的活动设计一个标志,我给他们一个非常好的交易,因为他们买不起它的价值。这是我相信的事业,所以我想帮助他们取得成功。
话虽如此,如果他们决定出售带有徽标的商品,期望一部分是否不合适?
我正在考虑授予所有印刷和在线媒体的权利,但商品销售权将是单独的许可费(我会这样说吗?)。
这样可以签合同吗?我知道大多数标志都签署了所有权利,但客户也会为此条款支付更多费用。
编辑:非营利组织不是慈善机构,接受资金和赠款。他们还从这次活动和其他活动以及会员费中赚了很多钱。我知道他们可用的帐户,并且知道他们有能力支付,但他们不了解平面设计的价值。
另外,如果之前有人问过这个问题,请给我一个链接。我看了看,一个也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