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文献中不时看到的那样(主要是关于精神障碍的临床亚型),对像 k-means 这样的聚类算法的结果使用判别分析 (DA) 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通常不建议测试集群构建期间使用的变量的组差异,因为它们支持类间(或类内)惯性的最大化(或最小化)。因此,我不确定完全理解预测 DA 的附加价值,除非我们寻求将个体嵌入到较低维度的阶乘空间中并了解这种分区的“普遍性”。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聚类分析基本上仍然是一种探索性工具,因此使用这种方式计算的类成员关系来进一步推导评分规则乍一看似乎很奇怪。
对相关论文有任何建议、想法或指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