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从表面上看似乎相互矛盾的反应。
例如,这里@peter-flom 写道
简短回答:聚类分析是关于对主题(例如人)进行分组。因子分析是关于对变量进行分组的。
鉴于,在此约克大学文件的 p1 上,写着
聚类分析也用于将变量分组到同质和不同的组中。例如,这种方法用于根据收到的对调查问卷草稿的答复修改调查问卷。
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都适用于对变量和案例进行分组吗?如果是这样,什么会促使我在特定情况下选择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如果不是,为什么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