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进行研究和研究后,我找不到任何关于新奇笔记的官方文档。是的,有很多网站顺便说一句,“如果你不试图欺诈就可以了。” 但是一些随机的网站发布了这个没有后续行动对我来说还不够可靠。
我能找到的最接近官方立场的是美国财政部的网站:
其中指出:
财政部是否曾经发行过 100 万美元的纸币?我有一个我想知道的。
我们收到许多询问,询问财政部是否曾经发行过 100 万美元的纸币。人们已经发送了这些笔记的副本。我们发现它们是不可转让的白金证书,被称为“一百万美元特刊”。这些纸币来自一个特别有限的版权艺术系列,最初由一家加拿大公司以每张 1.00 美元的价格作为收藏品出售。它们不是由我们的雕刻和印刷局 (BEP) 制造的美国官方纸币。因此,它们不能被财政部赎回。
您可能有兴趣知道 BEP 在 1982 年春天获悉了这些证书。所有相关的信件都被转发给美国特勤局,以决定是否有任何违反联邦货币法的行为。然而,特勤局随后表示,这些证书并未违反任何美国法律。
其他站点,例如美国特勤局和雕刻和印刷局,规定了有关复制实际面额的法律。@Amphiteót 的大部分优秀答案都是指这些。
1992 年的《假冒检测法》,公法 102-550,在联邦法规第 31 篇第 411 节中,允许使用美国货币的彩色插图,前提是:
插图的尺寸小于所示物品每个部分的线性尺寸的四分之三或大于二分之一
插图是单面的
所有底片、底片、正片、数字化存储介质、图形文件、磁介质、光存储设备以及用于制作插图的任何其他包含插图或其任何部分的图像的物品均被销毁和/或删除或1992 年仿冒品检测法最终使用后被删除
其他义务和证券
允许出于任何非欺诈目的使用照片或其他类似的其他美国债务、证券和外币,前提是这些项目以黑白形式复制,并且少于四分之三或多于一倍半被复制的原始项目的任何部分的线性尺寸大小。用于制作肖像的底片和底片必须在用于其制作目的后销毁。本政策允许在商业广告中使用货币复制品,只要它们符合尺寸和颜色限制。
电影胶片、缩微胶卷、录像带和纸币幻灯片、证券和其他义务可以制作成彩色或黑白的,用于放映或电视转播。除非它们符合尺寸和颜色限制,否则不得使用这些打印。
这一切都非常非常清楚。然而,这似乎并没有涵盖、暗示或陈述与非真实面额有关的任何事情。
因此,作为最后的手段,我联系了当地的特勤局外勤办事处。我与代理人交谈并解释了我的愿望。
一张纸条....
- 乍一看似乎是货币
- 明确说明双方“不可转让”和“非法定货币”
- 正面有自由女神像 - 没有总统
- 背面有拉什莫尔山
- 钞票的标准尺寸
- 双面彩色印刷
- 使用标准 24# 纸 - 所以它不会接近实际账单。
经纪人的第一反应是……
“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些说明你可以在‘新颖性’或不可流通票据方面做什么的东西,你很可能找不到这样的声明。但是,你表达的内容听起来不错。美国政府了解票据通常出现在销售和广告中,并在没有欺诈意图的情况下提供一些回旋余地。”
代理确实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
- 您不能重新创建或尝试重新创建或模仿美国财政部的印章或美联储的印章。
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这些信息,如果不是我打电话给特勤局,我也不会知道。当我提出这个问题时,正是这类信息让我很担心。
特工还表示,如果插图/设计是完整的,并且有任何不确定性,特勤局很乐意看一看艺术品,并根据看到的情况做出直接判断。
因此,如果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我会鼓励他们联系当地的特勤局外勤办公室,并仅表达您正在尝试做什么以及如何确保不会出现问题。
请注意,我并没有试图破坏现有纸币或创建类似于美联储创建的任何实际面额的纸币。这些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具有不同的限制和问题。
无论如何,这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这只是我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描述,因为我面对它,以及我找到的解决方案。
好的一面……我刚刚赚了一百万美元!!!!!!!你不能每天都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