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
本试卷为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T )
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F )
2、当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这体现的是仲裁一裁终局原则。( ) ?
( F )
3、罗某作为甲有限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部分出资转出。如果经公司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罗某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罗某的股东资格。()
( T )
4、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
( F )
5、(2018年)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计算。( )
( F )
6、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50%加计扣除。( )
( F )
7、私营企业进口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
( T )
8、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和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 F )
9、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24个月不得再申请免税。( )
( F )
10、(2019年)一般纳税人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
( T )
11、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对收到的标的物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
( T )
12、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 T )
13、(2016年)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 T )
14、(2016年)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T )
1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
( F )
16、(2018年)甲、乙两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收购丙上市公司,当甲、乙两公司共同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丙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丙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 F )
17、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
( F )
18、经济法主体中的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是主导者,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处于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地位。( ) ?
( F )
19、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
( T )
20、《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 )
( F )
21、(2016年)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 F )
22、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
( T )
23、(2010年)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 F )
24、(2014年)甲公司 2018 年开发一项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为 80 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甲公司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为 120 万元。
( T )
25、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T )
26、(2017年)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 F )
27、(2016年)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F )
28、(201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交 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 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 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的观点是正确的。
( T )
29、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T )
30、(2014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F )
31、对多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累计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 F )
32、(2008年)甲、乙等 6人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并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对乙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对如何解决此问题也产生了争议,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实行了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了同意甲意见的决定。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F )
3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T )
34、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 F )
3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 F )
3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F )
37、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5年内不得担任上述三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T )
38、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允许向社会募集,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 T )
39、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T )
40、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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