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 A 类范围的 IPv4 到 IPv6 一对一映射

网络工程 ip IPv4 纳特 IPv6 ipv6-过渡
2022-02-15 11:15:16

是否有任何 IPv6 技术支持将整个 A 类范围的 IPv4 到 IPv6 的一对一映射转换,例如10.0.0.0/8网络到特定的 IPv6/40 范围?

最好用于 A10 AX 系列,但是当我尝试使用 NAT46-stateless 时,它最多只支持 1024 个地址。

1个回答

第一个 IPv4 网络类已死,于 1993 年被定义 CIDR(无类域间路由)的 RFC 1518 和 1519杀死现代网络不使用网络类,而且已经很多年没有使用了。请让他们安息。

其次,IPv4 和 IPv6 是完全独立的协议。尝试从一种转换到另一种确实是杂牌。事实上,IETF 已经弃用了 NAT46。请参阅RFC 4966,将网络地址转换器 - 协议转换器 (NAT-PT) 移动到历史状态的原因

  1. 介绍

网络地址转换器 - 协议转换器 (NAT-PT) 文档 [RFC2766] 定义了一组网络层转换机制,旨在允许仅支持 IPv4 的节点在过渡到使用 IPv6 期间与仅支持 IPv6 的节点通信在互联网。

[RFC2766] 指定了基本的 NAT-PT,其中仅转换地址,以及网络地址端口转换器 - 协议转换器 (NAPT-PT),它还转换传输标识符,从而为稀缺的 IPv4 地址提供更大的经济性。协议转换使用 [RFC2765] 中定义的无状态 IP/ICMP 转换算法 (SIIT) 执行。在下面的讨论中,术语“NAT-PT”被不加限定地使用,讨论适用于基本 NAT-PT 和 NAPT-PT。如果点适用于基本地址转换器,则将使用“基本 NAT-PT”。

许多以前的文件都提出了与 NAT-PT 相关的问题。本文档将总结这些问题,指出从传统 IPv4 NAT 继承而来的其他几个问题,并确定其他地方尚未讨论的一些其他问题。提到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并确定了对规范进行更改的任何需要。

尽管 NAT 被视为解决全球唯一 IPv4 地址的有限可用性所需的持续能力,但 NAT-PT 作为 IPv6 的过渡机制具有不同的地位。因此,不应允许 NAT-PT 限制 IPv6 应用程序的发展或限制 IPv6 的未来发展。

本文档得出的结论是,由这些问题导致的技术和操作困难,尤其是未来可能对 IPv6 网络发展的限制(参见第 5 节),使得不推荐将 [RFC2766] 中描述的 NAT-PT 作为一般IPv6网络与IPv4网络互通的目的转换机制。

虽然 [RFC2766] 形式的数据包转换并不普遍适用,但很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只能支持 IPv4 的节点需要与只能支持 IPv6 的节点进行通信;这需要某种翻译机制。尽管这可能由应用层代理或传输层转换器更好地执行,但在某些情况下,修改后的、可能受限制的 NAT-PT 版本可能是合适的解决方案;因此,本文档建议 IETF 应将 RFC 2766 从 Proposed Standard 重新分类为 Historic 状态,以避免在开发任何替代品时将其用于不适当的场景。

IPv4/IPv6 转换的当前模型在RFC 4213,IPv6 主机和路由器的基本转换机制中定义:

  1. 介绍

成功过渡 IPv6 的关键是与已安装的大量 IPv4 主机和路由器的兼容性。在部署 IPv6 的同时保持与 IPv4 的兼容性将简化将 Internet 过渡到 IPv6 的任务。本规范定义了 IPv6 主机和路由器可以实现的两种机制,以便与 IPv4 主机和路由器兼容。

本文档中的机制旨在供需要与 IPv4 主机互操作并利用 IPv4 路由基础设施的 IPv6 主机和路由器使用。我们预计 Internet 中的大多数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需要这种兼容性,甚至可能是无限期的。

这里指定的机制是:

  • 双 IP 层(也称为双栈):一种在主机和路由器中为 Internet 协议(IPv4 和 IPv6)提供完全支持的技术。
  • IPv6 over IPv4 的已配置隧道:一种通过将 IPv6 数据包封装在 IPv4 报头中以通过 IPv4 路由基础设施承载它们来建立点对点隧道的技术。

这里定义的机制旨在成为“转换工具箱”的核心——实现和用户可以用来简化转换的技术的不断增长的集合。这些工具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实现和站点决定哪些技术适合其特定需求。

本文档定义了一组基本的转换机制,但这些并不是唯一可用的工具。其他文档中指定了其他转换和兼容性机制。

不过,我会强烈提醒您,翻译就像鸦片一样。它是有目的的,但很容易上瘾。它应该谨慎使用,仅在绝对需要的地方使用。

RFC 6144,IPv4/IPv6 翻译框架是一个信息 RFC,它更深入地讨论了翻译,我敦促您完整阅读 RFC:

  1. 介绍

本说明描述了 IPv4/IPv6 转换的框架。这是在替换已被 [RFC4966] 弃用的 NAT-PT(网络地址转换 - 协议转换)[RFC2766] 的背景下,并允许网络在过渡到 IPv6 时以某种合理的方式共存 IPv4 和 IPv6 - 仅限网络。

不推荐使用 NAT-PT,以告知社区 NAT-PT 存在操作问题,并且不被视为一种可行的中长期共存或过渡策略。并不是说 IPv4<->IPv6 转换不好,但 NAT-PT 的方式不好,特别是使用 NAT-PT 作为通用解决方案是不好的。与在 Internet 转换为无类别域间路由 (CIDR) 时弃用 RIP 路由协议 [RFC1923] 一样,重点是鼓励网络运营商实际远离存在已知问题的技术。

[RFC4213] 描述了 IETF 对最合理的过渡模型的看法。简而言之,IETF 建议网络运营商(交通提供商、服务提供商、企业网络、中小型企业、SOHO(小型办公室、家庭办公室)和住宅客户,以及当前可能使用 IPv4 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网络)获取 IPv6 前缀,在他们的网络内以及他们与任何对等、上游或下游邻居之间打开 IPv6 路由,在他们的计算机上启用它,并在正常处理中使用它。这应该在保持 IPv4 稳定的情况下完成,直到达到可以执行的任何通信都可以同样良好地使用任一协议的程度。到那时,运行两者的经济理由就变得有争议了,网络运营商可以合理地关闭 IPv4。此过程与 [RFC4192] 的过程类似,后者描述了如何使用相同的地址族对网络进行重新编号,而无需标志日。在旧系统稳定运行的同时,部署新系统。利用共存期解决出现的问题。当新的也稳定运行时,将生产转移到它。当网络和经济条件允许时,移除现在不再需要的旧的。

问题出现了:如果由于可用于部署的时间或其他考虑因素而无法实现怎么办?如果移动网络及其组件或客户的过程开始得太晚,以至于合同周期无法影响重要部分的 IPv6 开通,而在新服务中部署全球 IPv4 地址变得不经济,该怎么办?如何在不中断网络的情况下继续部署新服务?

本文档将翻译描述为网络可能用来促进共存和最终过渡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