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正在和某人谈论抽样,并依稀记得一个故事,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统计学家建议在特定法律案件中从电话簿中系统抽样。我记得这个故事就像法庭上的法官对他说的那样:“我对统计数据知之甚少,但我知道每 100 个名字抽样一次是不正确的”,然后他不得不向法官解释说事实上,他曾建议这样做。
有谁知道这个故事是从哪里来的,或者我没记错?我想刷新我对上下文的记忆。感觉就像我在莫斯特勒的回忆录中读到的东西,但查了一下并没有找到。此外,我们部门的某个人说这听起来很熟悉,并认为可能是 Cochran,还有其他人记得 George Cobb 讲过类似的故事,但这对我的搜索也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