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理解标准(ISO),但到目前为止,我发现它非常混乱。50% 的书籍说明功能性自然属于功能性需求,而另外 50% 的书籍说明功能性作为质量因素,涉及功能的非功能性方面。有些仅显示 NFR 列表并包括功能 (ISO9127) 或功能适用性 (ISO25010),有些则明确排除它们。
什么是正确的?如果这些质量模型要呈现质量因素,那么它们应该是真正的非功能性的,但它与 ISO 本身的定义相矛盾(产品或系统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提供满足陈述和隐含需求的功能的程度 = 不是明确的功能?)
Google Books 的一个例子——我真的不明白:
完整的软件质量模型包括以下非功能 性质量:
-功能适用性:产品或系统提供满足规定和隐含需求(功能要求)的功能的程度。
那么上面的定义说明了什么?那个非功能性特征实际上是功能性的吗?
但在大多数来源中,功能适用性被认为是 NFR.. 其中之一如下所示:
其他人说 ISO25010 根本没有解决功能要求......
编辑:所以我相信那些声称该标准处理功能的人确实是错误的,在 ISO 文档中,我发现以下内容:
模型的范围不包括纯粹的功能特性(见 C.6),但它确实包括功能适用性(见 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