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预测卷

本试卷为2022年民法预测卷,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一、判断题

民法预测卷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F  )
1、与他人交谈完毕就可以立即转身离开 
(   T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T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F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F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只有组织能够获取他人个人信息。 
(   F  )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   F  )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只要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有效。 
(   T  )
8、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 
(   F  )
9、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从重兼从快原则。 
(   F  )
10、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都是能够预见到危害结果必然发生。 
(   F  )
11、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过失犯罪。 
(   T  )
1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T  )
13、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F  )
14、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   T  )
1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T  )
16、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T  )
17、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T  )
18、犯罪分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T  )
19、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T  )
20、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T  )
2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   T  )
2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究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F  )
23、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F  )
2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构成侮辱他人行为,要求被侵害人一定在场。 
(   T  )
25、凡采用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收集证据,都是非法证据。 
(   F  )
26、《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处罚的根据。 
(   F  )
27、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等权利。 
(   T  )
28、因过失致使被继承人死亡,不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丧失继承权。 
(   T  )
29、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   F  )
30、“平等原则”被称为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帝王条款”。 
(   T  )
3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T  )
32、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F  )
33、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即可。 
(   T  )
3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F  )
35、杀害其他继承人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   T  )
36、对于因生产者、销售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力造成的被侵权人损害的扩大部分,侵权人也需承担责任 
(   F  )
37、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外”、“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内”,不包括本数 
(   F  )
38、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但善意占有人可以不返还 
(   T  )
39、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T  )
40、违约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