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本试卷为民法,题目包括:判断题。

本卷包括如下题型:

一、判断题

民法

一、判断题 (共40题,每题2.5分,共计100分)

(   T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T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T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T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F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自成立时生效。 
(   F  )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有效。 
(   T  )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   T  )
8、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都是犯罪。 
(   F  )
9、犯罪的时间、地点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客观要件。 
(   F  )
10、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的“不认为是犯罪”,是指已经构成犯罪,而不作为犯罪来论处。 
(   T  )
11、十四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任何我国刑法禁止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   T  )
12、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T  )
13、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T  )
1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T  )
15、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T  )
16、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   F  )
17、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应视为淫秽物品。 
(   F  )
18、只要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就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T  )
19、《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在澳门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T  )
20、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含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T  )
21、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F  )
2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除处罚。 
(   T  )
2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或者开始调查后逃避处罚的,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 
(   T  )
2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究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F  )
25、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 
(   F  )
26、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故意隐瞒不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T  )
27、伪造、变造、倒卖有价票证、凭证行为中的倒卖,是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伪造、变造或者真实的有价票证、凭证的行为。 
(   T  )
28、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被侵害人的人身进行检查时,要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 
(   T  )
29、《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F  )
30、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权等权利。 
(   T  )
3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   F  )
32、我国民法适用于一切中国公民的一切民事活动。 
(   T  )
3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F  )
3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T  )
35、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   T  )
36、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F  )
37、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F  )
38、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连带责任 
(   F  )
39、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T  )
4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